宜人社秘〔2014〕118号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为贯彻实施市委、市政府人才开发战略,进一步推进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经研究,现将《安庆市专业技术资格认定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安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5月4日
安庆市专业技术资格认定暂行办法
第一条 为进一步推进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完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管理制度,根据国家、省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认定对象为在我市企业、事业单位(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大中专院校毕业,且所学专业与现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基本一致的人员。
第三条 国家和省规定按岗申报的事业单位,应控制在专业技术结构比例以内申报。有从业准入要求的专业技术资格,须先取得相应的从业资格,方可申报认定相应专业技术资格。以考代评的专业技术资格不适用此认定办法。
第四条 认定标准条件
(一)基本条件: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热爱祖国,拥护党的领导,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勇于创新,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身体健康,能正常工作;继续教育须达到省市有关文件规定要求。
(二)资历条件:
1.中专或大学专科(含中专升大专连读,下同)毕业后,从事现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可申请认定员级专业技术资格;
2.大学专科毕业后,从事现专业技术工作满3年;或大学本科(含专升本连读,下同)毕业后,从事现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或硕士研究生毕业后,从事现专业技术工作,可申请认定助理级专业技术资格;
3.硕士研究生毕业后,从事现专业技术工作满3年;或取得硕士研究生后工作满1年,合并其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3年;或获得博士学位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可申请认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
符合国家、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制定的其他认定标准条件的,按其规定执行。
第五条 认定程序:
一、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
(一)个人申报。填写《安庆市专业技术资格认定表》。
(二)单位考核。单位依据专业技术资格认定标准条件,对申报人进行全面考核,并签署意见,报行业主管部门审核。
(三)认定审批。县(市、区)属单位申报认定初级专业技术资格的,由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认定并审批。市属单位申报认定初级专业技术资格的,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委托相关机构认定,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申报认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由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市行业主管部门审核、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委托机构认定,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
(四)公布发证。认定通过人员,由相关审批部门在网站公布,并颁发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统一印制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二、非国有企业
在本市范围内取得工商部门核发营业执照的非国有工商企业、建设企业以及各类服务业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认定专业技术资格的程序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nba比分直播:非国有企业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认定)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宜人社秘〔2013〕351号)规定执行。
第六条 认定专业技术资格的起算时间从认定审批之日起计算。符合认定标准条件的,应及时办理申报认定手续,逾期不予追算。认定时间原则上为每年6月和12月。
第七条 本办法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第八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原市人事局《nba比分直播:开展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核认定工作的通知》(庆人发〔2007〕54号)文件不再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