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人社秘〔2014〕285号
各县(市、区)人社局、市直各单位:
根据市人社局宜人社秘[2014]257号文件精神,现将我市2014年工程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材料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条件
2014年工程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按照省人社厅皖人社发[2012]67号《nba比分直播:印发安徽省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条件的通知》文件规定执行。国家、省相关部门制定的其他行业评审条件,亦一并执行。
二、报送材料
(一)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申报人员:
1.《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诚信承诺书》一份
2.《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一式2份
3.《申报专业技术资格人员简明情况登记表》一式15份(附件4,用A3纸打印)
4.《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评审情况一览表》1份(附件5,用A3纸打印,加盖公章及电子软盘Excel格式)
5.学历证书、资格证书、聘任证书、继续教育证书(任期规定学时)原件及复印件,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书或免试审批表
6.专业技术主要业绩、科技成果、荣誉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
7.任现职以来的论文、论著、译作和解决专业技术难题的专题报告或实例材料
8.经单位审定的任现职以来的专业技术工作总结1份
9.同级别转系列专业评审的应出具专业技术岗位变动有关证明材料及变动后专业技术水平、业绩情况等材料
10.近期二寸免冠正面照片一张
11.单位公示证明
12.其他必须提供的材料(直接申报的应提供直接申报(破格)专业技术资格申报审批表)
(二)非国有企业申报人员:
1.《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诚信承诺书》一份
2.《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一式2份
3.《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评审情况一览表》1份(附件5,用A3纸打印,加盖公章及电子软盘Excel格式)
4.学历证书、资格证书、继续教育证书(当年学习任务)原件及复印件
5.专业技术主要业绩、科技成果、荣誉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
6.任现职以来的论文、论著、译作和解决专业技术难题的专题报告或实例材料
7.任现职以来的专业技术工作总结1份
8.同级别转系列专业评审的应出具专业技术岗位变动有关证明材料及变动后专业技术水平、业绩情况等材料
9.单位公示证明
10.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证明
11.近期二寸免冠正面照片一张
12.其他必须提供的材料
直接申报的应提供直接申报(破格)专业技术资格申报审批表。
确因特殊原因无法出具有关证明的,个人应附书面详细说明,供审查核实。
三、报送要求
(一)报送材料除评审表、登记表和学历证书、资格证书、职称证书、外语计算机合格证等原件不装订外,其余均需按类、按目录顺序装订成册,以一人一袋整理,每袋封面贴上写有姓名、单位、专业、编号评审材料登记一览表(见附件)。
(二)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申报人员的评审材料,按原受理渠道和范围报送各县(市)区或行业主管部门审核。非国有企业人员申报评审的材料统一报送市人社局十四楼,市人社局专技办委托相关机构统一初审,并会同行业主管部门复审。
(三)凡未按原安徽省人事厅皖人发〔2005〕46号文件规定程序履行实行评聘分开审核备案手续的市直事业单位,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应按岗申报。
(四)县(市、区)申报材料时,须附人社部门开具的委托评审函。
(五)对已取得非国有企业初中级职称资格的人员,可按社会化认定或评审条件和相关程序申报认定或评审同等级社会化职称资格。符合职称晋升条件的,亦应“先转认后报评”。为有利于非国有企业职称与社会化职称评审并轨,今年非国有企业助理级职称人员转认报评可同时进行。
四、材料报送时间、地点
工程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材料报送时间为2014年9月至11月。
报送地点:安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14楼
联系电话;0556-5897044
特此通知
2014年9月16日
附件:
1. 送评材料一览表(贴于材料封面).doc
2. 《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诚信承诺书》.doc
3. 《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doc
4. 《申报专业技术资格人员简明情况登记表》.xls
5. 《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评审情况一览表》.xls
6. 《直接申报(破格)专业技术资格申报审批表》.doc
7. 《单位公示证明》.doc
8.非国有专业技术人员转任社会化职称审批表.doc
安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